7月1日,韩城市印发《韩城市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和《韩城市道德模范及“身边好人”奖励帮扶和礼遇实施办法(试行)》,通过建立完善评选表彰、礼遇帮扶的长效动态机制,全力打造“崇文尚德、德润韩原”的道德品牌,推动“大爱之城”“好人之城”和“诚信之城”建设。
《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规定,凡在我市生活、工作、学习的人员或在外地生活、工作、学习的韩城市民均可作为评选对象。评选的基本条件是: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具有时代性、先进性和引领性。热心公益活动、志愿服务以及个人事迹被新闻媒体宣传报道的,可优先入选。“身边好人”共设置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自强励志等六个类别。“韩城好人”每季度评选一次;市级道德模范每年评选一次,原则上从“韩城好人”和工会、团委、妇联等系统表彰的先进典型中评选产生。“韩城好人”评选入榜人数每年不超过100名,市级道德模范入榜人数每年不超过10名。获得称号的人员将给予奖励和礼遇政策。
《奖励帮扶和礼遇实施办法》意见中明确,凡我市荣获全国、省、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获得中国好人、陕西好人、韩城好人荣誉称号者,市级以上美德(孝心)少年,均纳入奖励帮扶和礼遇范围。对全国、省、市道德模范,分别给予激励金50000元、10000元和5000元;获得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省道德模范提名奖的,分别给予激励金10000元和5000元。荣获“中国好人”的一次性给予奖励金5000元;荣获“陕西好人”“陕西省美德少年”的一次性给予奖励金3000元;对荣获“韩城好人”“韩城市美德少年”的一次性给予奖励金1000元。同年度荣获多级称号的,按最高标准发放。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纳入帮扶范围,在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并给予一定的慰问金;对生活困难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在校子女开展结对助学,提供适当生活补贴;对见义勇为而受伤,生活受到影响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给予一次性救助金3000元至10000元。另外,持礼遇卡可免费游览全市所有景区;在市级公立医院看病免挂号费,每年可免费体检一次;免费乘坐市内公交;免费在市政管理的停车位、停车场停放车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保障性住房;每年赠阅一份《韩城日报》;优先受邀参加全市性重大庆典活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信、公益广告等多种载体宣传先进事迹,邀请参加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村镇巡讲活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