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市铁腕治霾办获悉,我市将在10月31日前完成全市范围内“小散乱污”企业总数量40%的整治任务,清理、取缔、整治环保不达标、无证无照、违规经营、安全隐患严重的一般制造和低端服务业企业。
下月底前摸清全市
“小散乱污”企业“底牌”
我市将通过清理、取缔、改造升级等措施,对“小散乱污”企业进行整治。4月底前对污染环境的企业开展排查摸底,切实摸清“小散乱污”企业底数,实事求是反映“小散乱污”企业的实际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后续工作开展打好基础。
环保局将摸排无环保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环保不达标等企业,包括使用小煤炉或存在冒黑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扬尘等污染现象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不达标、应建未建污水处理设施等企业的数量情况。工商、质监部门联合摸排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企业数量情况。国土、规划部门按照职能对违法用地、违法用地出租数量、违法建设行为及企业数量进行调查。安监局负责牵头摸排影响安全生产,包括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管理持续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未能按期整改等企业的数量情况;人社局负责对相关部门摸排出来的企业从业人员汇总统计。
对环境违法情节严重小企业
取缔关闭
对环保审批、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以及排放不达标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和执法行动,重点检查工业燃煤设施、采暖锅炉等方面存在的环境违法违规问题。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对情节严重的取缔关闭,依法加大对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综合惩治力度,10月底前,清理取缔整治数量不低于摸排总数量的40%。
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特别是对危害群众身体健康、威胁公共利益和安全、破坏资源环境的无证无照经营企业坚决依法取缔。清理取缔整治数量不低于摸排总数量的40%。
重点清理小化工、小作坊等
“五小企业”
依法严厉查处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集中力量拆除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违法建设,清理取缔整治数量不低于摸排总数量的40%。
重点清理“五小企业”(小化工、小木器、小服装、小加工、小作坊),以及对存在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再生资源回收、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的企业,依法依规查处一批、清理取缔一批,清理取缔整治数量不低于摸排总数量的40%。我市将“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纳入市铁腕治霾工作考核内容之一,对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督办,对工作不力和不作为、慢作为、未按要求完成清理取缔整治任务的单位和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确保任务全面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