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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有所居”是承诺也是责任(民生·民声)
信息来源:人民网  | 作者:吴秋余 |  人气:1447 | 发布时间:2013/12/13 7: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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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大力封堵“住人井”、整治“群租房”的同时,更应该检视一下现有社会救助制度和住房保障体系还存在哪些漏洞

 

  日前,备受社会关注的北京“住人井”事件有了处理结果,相关执法部门已用水泥将井口封死,杜绝了继续居住的可能。乍看起来,这是个令人满意的结果,毕竟存在的安全隐患消除了。但仔细想想,却怎么也让人高兴不起来,或许我们更应该得到的,不是这样立竿见影的处理结果,而是让无家可归者“住有所居”的解决方案。

  同样让人高兴不起来的消息,来自于对“群租房”问题的整治,北京市政府日前宣布,将对房屋违法出租“出狠招”,并在2014年基本杜绝“群租房”现象。此举引起社会关注,一些租住者担忧租不起房,有刚毕业的大学生网上吐槽:以月薪三五千元的收入水平,在北京也只能租得起“群租房”。

  平心而论,政府部门对“住人井”和“群租房”敢于“出狠招”的做法值得肯定,毕竟安全是第一位的。然而,政府的职责远不该止于此,真正让全体社会成员“住有所居”是承诺也是责任,在大力封堵“住人井”、整治“群租房”的同时,相关政府部门更应该检视一下现有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体系还存在哪些漏洞,真正实现“住有所居”,才是避免类似现象发生的治本之策。

  以“住人井”事件为例,媒体调查显示,有的“住井人”已在井下居住长达15年之久。其间也有政府部门发现后送他们去救助站,但这些被救助者要么是有“拾荒”、“洗车”之类的工作,要么是有家人需要供养,这些现实情况与现行救助制度中“无居住地,无生活来源,无工作”的规定存在冲突,在面临“去了救助站,一家就没吃喝了”这种尴尬局面的情况下,“住井人”最终也只能继续选择居住井下。

  再说“群租房”的问题,事实上,租房者远比其他人更了解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也更希望选择安全、舒适、独立的居住环境。选择群租,本身就是租房者的无奈选择:一方面,面对高房价、高租金,租房者根本无力负担独立承租房屋的费用;另一方面,户籍门槛、申请条件、排队时间等方面的种种限制,让租房者,特别是作为“群租房”主力的外地人口和新毕业大学生群体失去了享受公租房的可能。

  “住人井”、“群租房”问题背后所折射出的,是社会保障大网存在的漏洞,唯有补齐这些漏洞,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现象的再次发生。只是封堵井口、拆除隔断,非但根治不了问题,反而会将困难群体推向更加窘迫的境地。

  令人欣慰的是,有关部门已经在出台政策“亡羊补牢”,在媒体的关注下,当地政府部门已经帮助“住井人”王秀青找到了一份包吃包住的高校工作,而住建部门也已经表态,逐步将外来人员纳入保障房范围,让外地户籍人员也可以同本地居民一样住进公租房。相信随着社会救助和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群租房”、“住人井”终将退出历史舞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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